高新荣同志任方山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11月23日下午,方山公安局交警大队召开干部大会宣布大队长任免决定,方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高文祥,吕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政委刘亚楼,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王灏 |
高新荣同志任方山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
11月23日下午,方山公安局交警大队召开干部大会宣布大队长任免决定,方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高文祥,吕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政委刘亚楼,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王灏,吕梁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张志军,县委组织部副部长薛向辉,大队中层以上干部参加了会议,会议由王灏副县长主持。 会上,县委组织部副部长薛向辉代表方山县委宣布方山公安局交警大队主要领导的人事任免决定:由高新荣同志任方山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
刘亚楼政委对高新荣大队长从警以来的工作经历和业绩进行了详细介绍。并对高新荣大队长提出了“三个新”的要求:一是尽快进入角色,适应新岗位。二是搞好衔接,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找准切入点,承担新职能。三是大胆开展工作,勇于担当,恪尽职守,把好的工作经验做法带到新岗位,履行新使命。
方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高文祥在讲话中勉励高新荣大队长在方山交警大队现有工作的基础上,坚持以上率下,发挥好带头作用,再接再厉,认真按照县委、县政府及县公安局要求,把讲政治放在首位,切实加强方山交警大队领导班子和交警队伍建设,努力带领全体公安交警开创方山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新局面。
王灏副县长指出:一支队伍的辉煌是每个人的骄傲,他代表局党委对交警大队领导班子和全体民警提出了希望和要求:要齐心团结,合力共事,要严于律已,廉洁从警,在今后的工作中大队中层以上干部要全力配合高新荣大队长开展好工作,扎扎实实地抓好各自工作领域的业务工作和队伍管理。
最后,高新荣大队长作了表态发言,表示坚决服从组织的安排,对上级领导的忠告提醒,“听在耳中,记在心里,落实到以后的行动中”,以新岗位作为新起点,勤奋工作,廉洁自律,在上级的坚强领导下,为方山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孙大勇任石楼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
11月23日下午,刚就任的石楼县交警大队长孙大勇同志在副大队长宁杰平、王瑞军的陪同下,深入基层中队,具体了解基层中队建设情况,以及路面民警执法装备、生活、食宿等存在的问题。
面对石楼县基层中队执勤执法装备相对落后的现状,孙大队长鼓励一线执勤执法民警咬紧牙关、坚守岗位,在大干五十天的攻坚战中,挑起重担,勇于奉献,发扬老区人民吃苦耐劳的优良传统。孙大队长面对民警们简陋的生活环境条件,繁重的工作压力,表示他将尽最大的努力,首先解决一线民警的食宿之忧,同时尽力加强一线民警的执法装备,确保一线民警能坚守岗位,安心工作。最后孙大队长语重心长地嘱咐路面执勤民警,必须注意自身的安全和取暖问题。
大队长对一线民警的亲切关怀与问候,极大提高了奋战在一线民警们的信心和决心,同志们一致表态在孙大队长的正确带领下,一定不辱使命,尽职尽责做好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将全县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放在工作第一位,确保大干五十天、全警保平安的工作宗旨落到实处。
曹瑞昌同志任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
11月23日上午,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召开干部大会宣布大队长任免决定,兴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云,吕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政委刘亚楼,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赵一政,吕梁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张志军,县委组织部副部长白学军,大队中层以上干部参加了会议,会议由赵一政副县长主持。
会上,县委组织部副部长白学军代表兴县县委宣布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主要领导的人事任免决定:由曹瑞昌同志任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
其后,刘亚楼政委对曹瑞昌大队长从警以来的工作经历和业绩进行了详细介绍。并对曹瑞昌大队长提出了“三个新”的要求:一是尽快进入角色,适应新岗位。二是搞好衔接,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找准切入点,承担新职能。三是大胆开展工作,勇于担当,恪尽职守,把好的工作经验做法带到新岗位,履行新使命。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云在讲话中勉励曹瑞昌大队长在兴县交警大队现有工作的基础上,坚持以上率下,发挥好带头作用,再接再厉,认真按照县委、县政府及县公安局要求,把讲政治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兴县交警大队领导班子和交警队伍建设,努力带领全体公安交警开创兴县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新局面。
赵一政副县长指出:一支队伍的辉煌是每个人的骄傲,他代表局党委对交警大队领导班子和全体民警提出了希望和要求:要齐心团结,合力共事,要严于律已,廉洁从警,在今后的工作中大队中层以上干部要全力配合曹瑞昌大队长开展好工作,扎扎实实地抓好各自工作领域的业务工作和队伍管理。
最后,曹瑞昌大队长作了表态发言,表示坚决服从组织的安排,对上级领导的忠告提醒,“听在耳中,记在心里,落实到以后的行动中”,以新岗位作为新起点,勤奋工作,廉洁自律,在上级的坚强领导下,为兴县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冯峥嵘任中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
据中阳县交警大队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11月22日19时59分许,110指挥中心接报警称:中阳县宁乡镇太高新村16排外的村公路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本村村民刘某某倒在路面西侧边上,周围流有大量血迹,人无任何动静,肇事司机驾车逃走。接警后,今天刚上任且还在中队调研的中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冯峥嵘大队长亲自带领事故股当班民警迅速赶赴事发地。
编辑:郭小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