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机构不是保险公司,切莫为了钱而丢了为民初心!
看了高亦飞的举报信件,我虽然愤慨于鄂托克前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导以权压法,但更担心的却是社会保障的信誉,毕竟人家交了保险费,但遇到事儿却得不到赔付,这事儿说破大天也不占理。
社会保障,既是“国之大者”,也是民心工程;既是民生安全之本,更是社会稳定之基。要真正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就不能“纸上谈兵”,而是要实实在在的政策保障和行动。
社保机构建立的初衷就是为了更好地服务人民,就应该时刻把群众安危冷暖放在心上,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而不是人为地制造“痛点”、设置“堵点”、造就“断点”。
我认为,社保机构应该成人之美,不应该硬生生地把符合条件的人员刷下来。要知道,某些保险公司最受人诟病的就是——收钱的时候满口承诺,赔钱的时候各种推脱。社保机构绝对不能像某些保险公司那样,如果只收保险费却在群众需要时找各种各样的理由不赔付,那和某些缺德的保险公司有什么区别?再进一步说,如果社会保障变成和保险公司一样的货色,那还有多少人会相信社保?丢了初心的社保,还能保障人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吗?
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人社局:请依法行政
高亦飞
我叫高亦飞,男,汉族,系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职业中学教师,现住鄂托克前旗敖勒召其镇。我实名举报鄂托克前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法不依,故意刁难因公致残(五级伤残)人员的问题——
一、举报人受工伤致残的经过及申请认定的过程:
2001年3月23日,我受鄂托克前旗职业中学领导指派,请工匠去维修职业中学校办獭兔养殖厂厂房,途中遇交通事故致我重伤,交警部门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事故另一方负该事故全部责任。我伤后经伊克昭盟中级人民法院法医鉴定科鉴定,结果为:(1)五级伤残。(2)教师职业能力完全丧失。(3)需行腰椎间盘修复手术。
我伤残后,鄂托克前旗职业中学与我共同向当时的伊克昭盟民政处、伊克昭盟教育处提交了工伤认定申请。学校指派本校职工与我共同前往提交。我们先去了民政处,民政处工作人员答复:教师的工伤认定工作今后由教育处办理。找教育处,教育处说:民政处还没把办理业务的手续交过来,你的申请材料我们收下,等民政处交过来手续后给你办理,你们回去等着。但我们一直没有等到教育处的答复。
人社局成立后,我多次去找鄂托克前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人社局一直以“2004年以前所发生的工伤,不属于人社局管辖”为由拒绝接受我的工伤认定申请。
但我的情形是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第五条、第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应当为我认定工伤。
时至2016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布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意见(二)》第八条第三款规定:申请人正式提交了工伤认定申请,但因社会保险机构未登记或者材料遗失等原因造成申请超时限的,被延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时限内。我看到了《意见(二)》,又一次向鄂托克前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认定,然而,鄂托克前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仍然以“你受工伤发生于2001年,是在人社局成立之前,因此不属于人社局管辖范围”为由拒绝接受我的申请。无奈,我只能走上访之路。
2021年,信访部门将我的案件移交办理后,鄂托克前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受了我的认定申请书,并于2022年1月13号给我出具了《鄂托克前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鄂前人社工伤非受字[2022]第001号。但该《决定书》中含糊其辞,并未写明不予为我办理工伤认定的具体理由。
我因工受伤的事实毋庸置疑,鄂托克前旗职业中学、鄂托克前旗教育体育局、鄂托克前旗人社局都承认我因工受伤的事实,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一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的规定,我的受伤情形符合工伤认定条件,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布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第八条的规定,我的情形并未超过申请期限,应当为我认定工伤。
二、鄂托克前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错误言行
1.鄂托克前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声称:“你的工伤是2001年发生,人社局是2004年成立,所以,你的工伤不是我们的管辖范围”。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条、第六十七条的规定,我因工受伤的事情应由人社局管辖,故鄂托克前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说法不成立。
2.鄂托克前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主任说:“我告诉你,就算是给你认定了,工伤保险基金也不会给你一分钱”。可事实是,第一:工伤保险基金是由市统筹管理。第二:我缴纳着工伤保险,工伤保险成立之初衷就是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但我因工致残后,得不到保险理赔,这既不合情也不合法。
3.鄂托克前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在一次会议上对我讲:“你不要总依据法律、法规,对我人社局提出要求,我们是行政单位,我们有我们的规则”。在这里我想问一句:大于法律的规则是什么样的?
三、我的诉求:
我要求人社局依法予我办理以下事宜:
1.按照法定程序给我认定工伤。
2.按照法律规定给我发放因工负伤致残抚恤金。
3.落实本人以前(2001年至2022年)自行支付的伤残部位的医疗费及今后的治疗费、康复费等合法费用。
4.给予本人享受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范围内的有关工伤人员的待遇。
举报人 :高亦飞
2023.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