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杭州9月1日电(记者 岳德亮)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我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教育培训的工作补充意见》。自2023年9月1日起实施的这个补充意见指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可享一次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全日制学历教育享受相应的费用减免政策。
意见指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可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申请接受一次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组织的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并按照实际受训时间享受生活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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